近日,临沧市纪委、监委印发《关于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检查工作的通知》,采取交叉检查和重点抽查的方式,对全市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开展全面督查。
明确督查重点。此次督查派出4个工作组,由市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和正处级干部任组长,抽调市纪委和县(区)纪委工作人员参加,对各县(区)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情况进行交叉检查。通过查看台帐、座谈交流、入户走访、电话抽查等方式,随机查看各县(区)自查自纠工作开展情况,是否做到了“四到位”,即对项目、资金、责任、作风问题查找的全覆盖是否到位;问题查找的精准程度是否到位;整改落实是否到位;对违法违纪问题的查处是否到位。同时,由市纪委、监委相关派驻纪检监察组对所驻在的扶贫、财政、民政、教育、农业、林业、水务等脱贫攻坚相关责任部门同步开展重点抽查。
提出相关要求。各县(区)、市直有关部门要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方针政策及省委和市委的工作部署上来,切实扛起脱贫攻坚政治责任,充分认识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认真配合各检查组开展工作,不折不扣将检查抽查工作落实到位。
强调工作纪律。各检查组和相关派驻纪检监察组要坚持问题导向,细化检查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严谨细致地开展工作。紧紧围绕中央、省、市脱贫攻坚决策部署,认真开展督导检查,对检查抽查中发现的问题,仔细填写《临沧市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清单》,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交相关职能部门办理,并督促限期抓好整改落实,确保督导检查取得实效。(陈伟孝)